实验室自主研究项目、开放课题
结题验收细则(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室自主研究项目、开放课题(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营造和谐研究环境,激励创新,特制定项目结题验收细则。
一、 结题时间
实验室开放课题、面上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原则上按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时间结题;对需提前结题或延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前提交申请,实验室批准后执行。重点项目最多可延长至4年,面上项目可延长至3年。
二、 结题形式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由实验室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专家组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做出总结评价。
2、开放课题需向实验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科学技术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验收专家组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做出总结评价。
三、 结题标准
1、开放课题结题标准:
国内访问学者需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EI收录期刊论文1篇。国外访问学者需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
2、面上项目结题标准:
面上项目需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EI收录期刊论文1篇。
3、重点项目可选择下列结题之一执行,各标准的条件不能交叉对换。
标准3-1:与实验室资助项目直接相关的内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且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
标准3-2: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且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
标准3-3: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且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
标准3-4: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4篇;
标准3-5: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6篇;
四、 成果认定
1、 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署名和标注。
2、署名方式
所有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重庆大学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Mine Disaster Dynamics and Control,Chongqing University)。
标注内容
中文: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资助项目
英文: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 of Coal Mine Disaster Dynamics and Control
3、 科技获奖成果认定条件
项目承担期内获得,项目负责人排名满足以下条件: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位;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位;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排名前2位。
五、 结题等级
优秀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再次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可优先资助。对不合格结题项目的负责人,暂停实验室项目申报资格两年。
六、 其他
1、本办法自2012年10月3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